
3月10日金融一线消息,中国人民银行泉州市分行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显示,福建海西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违反存款准备金管理规定,被给予警告,并处200万元罚款。胡某福 (时任福建海西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计划财务部负责人)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责任,被给予警告,财盛证券,财盛证券配资,香港财盛证券公司并处10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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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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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名称(姓名、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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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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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行为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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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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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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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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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限(自公示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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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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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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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安中成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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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银罚决字〔2026〕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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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人民币流通和反假货币业务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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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予警告,并处7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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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泉州市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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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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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 元股证券:yy6699.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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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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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海西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配资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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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银罚决字〔2026〕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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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存款准备金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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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予警告,并处200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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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泉州市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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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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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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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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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某福 (时任福建海西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计划财务部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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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银罚决字〔2026〕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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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福建海西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违反存款准备金管理规定的违法行为负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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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予警告,并处10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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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泉州市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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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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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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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曹睿潼 配资公司风险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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